“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解析。孔子这句话由两句组成,这两句其实是前因后果的关系。后一句“勿施于人”是主动语态,指“我不能加于他人”意;相对应的前一句“己所不欲”指的应该是被动语态,如此才构成一个逻辑严密的前因后果的关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意思应该是“凡是我不愿意接受他人加于我的事,我也不能将它加于他人”。其实这个原则与西方的道德箴言“你要他人怎样待你,你也应该怎样对待他人”是同一个意思。如果该解释不谬的话,那么更进一步,从逻辑上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我所不欲,你勿施于我”以及“人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同一个意思,这句道德箴言体现了人与人平等的理念和任何人均无权强加于他人的个人意志不容侵犯的意志自由原则,因此该箴言符合康德的普遍立法的道德律令的原则,即你要那样行为,让你的意志成为所有人普遍遵循的立法原则去行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属于这样普遍立法的原则,你愿意这个行为成为所有人共同遵循的普遍行为准则。如果你不希望他人对你不公平的对待,那么你也不应该试图不公平对待他人;如果你不希望他人对你恶语相加,你也不应该对他人恶语相加;甚至,如果你不希望他人对你存有恶念,你也不要对他人存有恶念;如果你憎恨他人对你洗脑欺骗,那么你也不要试图对他人实施洗脑欺骗!如果你自己都不信的东西,你就不要去试图灌输他人去相信和接受;如果你自己都不正,就无权要求他人要正,否则就违背的基本的道德原则了。圣人毕竟是圣人,一句话含有多么深远的道德真理的力量!康德说,“两样东西越是深入的思索,越是会产生无穷无尽的敬畏和赞叹,一个是头顶的星空,一个是心中的道德法则”这“头顶的星空”指的是现象界的深邃莫测的自然因果律,这“心中的道德法则”指的就是超越经验世界的俯瞰经验世界将人引向至善境界的纯粹的道德真理;此二者均是人应当仰视、赞叹和敬畏的对象,祂们启示了人的精神的永恒性、超越性与神圣性的内在根源。